重启土储专项债能否缓解城投的投资压力?

时间:2025-03-21 16:14:13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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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全体成员一致认同并决心立足于“实施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这一总体要求,通过聚焦“四个关键领域”,着力提升财政审计监督的效能与水平。


聚焦“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两重”“两新”相关资金,重点关注科技创新、消费提振、民生保障等领域资金使用效益,做好财政资金“看门人”;

聚焦地方政府债务管控,重点关注专项债券使用、存量债务化解等情况,筑牢债务安全“防火墙”;

聚焦财政、产业、区域、环保等政策协同,重点关注转移支付分配不协同不合理等问题,激活改革协同“新动能”;

聚焦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关注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规范税收优惠等政策执行情况,当好政策落实“监督员”。

专项债项目评审要点及问题


评审要点



1. 投向领域

(1)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资金。

(2)新增投向领域包括收购存量商品房、盘活闲置土地、前瞻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城市更新项目等。

(3)优先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的项目。

2. 收益与偿债能力

(1)项目需实现融资与收益平衡,确保专项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建立“项目-资产-现金流”全生命周期监测流程,严禁挪用资金偿还隐性债务。

3.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需完成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具备开工条件。

(2)在建项目需提供投资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

4. 实施方案与合规性

(1)项目实施方案需合法、合理、合规,需经专业机构评估并出具《财务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2)项目主管部门不能是企业,需明确项目主体。

5. 资金使用与监管

(1)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对违规使用资金的地区采取扣减限额、约谈等措施。

(2)省级政府承担兜底责任,确保债务风险可控。



常见问题


1. 投向领域不合规:项目不符合专项债支持范围或与国家战略不契合。

2. 收益测算不合理:收入测算缺乏依据,成本测算不清晰,收支增长不合常规。

3. 前期工作不完善: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或拟开工时间不符合要求。

4. 实施方案缺陷:项目平衡模式不合理,绩效指标不可量化。

5. 资金闭环问题:资金筹措方案与实际资金来源不一致,存在资金缺口。


专项债审计科目


1.会计处理不规范

2.项目发行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3.招投标程序不合规

4.项目应筹措资金未到位

5.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及时

6.专项债券资金拨付不合规

7.项目专项债券专户管理不规范

8.政府性基金收入未缴入国库

9.挪用专项债券资金

10.违规出借项目债券资金

11.擅自改变专债资金用途

12.财政代为支付利息情况

13.专债资金偿还其他债务

14.项目可研方案编制不科学,少测成本

15.项目未开工

16.项目工程进展缓慢

17.项目难以推进

18.已完工项目无法正常投入运营

19.已完工项目未产生运营效益或产出效益低下

20.专项债券资金被冻结

21.未有效履行资金绩效管理职责

22.专项债券项目形成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评审要点及问题


评审要点



1. 投向领域

(1)支持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城市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交通物流等八大领域。

(2)2025年新增支持领域可能包括科技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等。

2. 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需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2)完成环评、用地、规划等审批手续。

3. 资金支持标准

(1)不同领域支持比例不同,如中央储备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不超过总投资的50%,其他项目不超过30%。

(2)项目投资规模需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支持标准。

4. 项目成熟度

(1)原则上支持新开工和续建项目,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2)新开工项目需具备年内开工条件。

5. 申报主体与信用

申报主体为政府或企事业单位,需无严重失信记录。



常见问题


1. 投向领域不符:项目不符合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范围。

2. 前期手续不全:未完成环评、用地等审批手续。

3. 项目成熟度不足: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或在建项目手续不完备。

4. 资金支持标准不符:项目投资规模或支持比例不符合要求。

5. 重复申报:项目在其他资金渠道重复申报


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评审要点及问题


评审要点



1. 投向领域

(1)重点支持“两重”领域(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2)包括科技创新、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粮食能源安全等。

2. 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需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2)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3. 项目成熟度

(1)新开工项目需具备年内开工条件,在建项目需手续完备。

(2)地方建设资金需落实,形成资金闭环。

4. 申报主体与信用

(1)申报单位需无严重失信记录,符合申报资质。

5. 资金使用与监管

(1)资金直达机制,中央还本付息,不增加地方负担。

(2)严格审核项目代码,避免重复申报。



常见问题


1. 投向领域不符:项目不符合“两重”领域要求。

2. 前期工作不完善:未完成相关审批手续,或未纳入项目库。

3. 资金闭环问题: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存在资金缺口。

4. 重复申报:项目在其他资金渠道重复申报。

5. 项目成熟度不足: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不成熟,或在建项目手续不完备。



2024年12月22日,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侯凯向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


整改工作部署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督导有关单位深入剖析原因,在布置 202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作时,将审计整改情况和相关改进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并修订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推动标本兼治。

财政部督促有关地方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指导各地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推动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组织开展2023 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和债券违规问题监督问责。


审计查出的问题、原因及整改情况


“扩投资相关举措未有效落实”问题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中央财政投资项目推进不力;二是专项债项目安排不科学;三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包括:



1.部分项目前置审批、要素保障等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有关地方和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一些条件不符项目被纳入准备项目清单,有的项目未能及时开工或建设进展缓慢,进而导致资金闲置;

2.有关地方在项目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基础上,又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导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资金支持金额超出项目总投资;

3.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阶段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动态掌握项目使用单位管理资金情况的手段仍不完备等。

(1)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 721 个项目因进展缓慢等闲置资金 413.5 亿元”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投资安排符合项目条件、支持标准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测,对建设进展情况现场督导并向各地通报,约谈进展缓慢的单位和地区相关负责人,对进展过慢的项目暂缓下达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目前,大部分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已明显加快。

(2)关于“18 个项目获得的中央财政投资和专项债资金,超出项目总投资 2.71 亿元”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求地方不得多头超总投资额申报资金,正在收回超出总投资额的财政资金并调整至其他项目,通报批评有关地区。

(3)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 283 个未完成可研报告审批或不符合资本金比例要求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财政部将 522 个缺乏要素保障甚至已停工的项目纳入项目库。

截至 2023 年底,其中 522 个项目 279.24 亿元债券募集资金当年即闲置或被挪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优化专项债券项目筛选审核机制,严格按标准筛选专项债券项目,督促各地提高上报项目的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选择部分经济体量较大、管理基础好,以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地区研究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给予地方更多项目审核自主权;2024 年向各地筛选反馈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时,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将不合规项目纳入准备项目清单。

财政部在 2023 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中,对审计查出问题逐条核查整改情况,将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和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地方财政绩效考核指标,并在测算分配 2024 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时酌情予以扣减。

(4)关于“52 个地区 579 个获得 2023 年专项债资金的项目,至 2023 年底政府累计投资 6006.34 亿元,很少吸引民营资本”的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正会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等改革举措,更好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撬动作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



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规范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质量,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优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相关功能,加强各级、各资金渠道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二)优化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财政部优化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机制,推动各地常态化谋划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建立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督促各地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继续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年度核查。


(三)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围绕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领域政府投资项目,推动银行融资和政府投资同向发力,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协同促进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