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丨如何退出重点(债务高风险)省份?

时间:2025-03-12 15:25:55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2025年3月6日,宁夏财政厅厅长孙志表示“对照国家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已符合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的条件,前期宁夏已向国务院提出申请”,引发市场对于退重点省份相关内容的关注。这是自2025年1月监管机构密发“退重点地区”99号文以来,第二个公开表态“退重点地区”的高风险省份,另一个是内蒙古,表示“有望率先退出高风险省份”。

丨退重点省份的背景是什么?

重点省份在得到化债政策倾斜的同时,也受到了一定发展限制。2023年12月,47号文出台,要求重点省份在地方债务风险降至中低水平之前,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清理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
在中央“统筹抓好化债和发展”的政策要求下,经过一年多的债务化解,部分重点省份债务风险水平有所下降,开始积极申请退出重点省份序列,以在化债的同时谋求经济发展。

1、各省公开表态上,宁夏(76%)、内蒙古(66.5%)进度较快,吉林、辽宁其次,均在50%以上,甘肃进度在35.9%。

2、债务压力上,若以发债城投公司带息债务规模占地区GDP比重作为核心参考指标,则辽宁、青海、内蒙古、宁夏和黑龙江退重点省份进度或相对快。

3、债务化解难度上,若以隐性债务率作为衡量指标,重点省份中青海最低,其次为宁夏、黑龙江、广西、吉林和内蒙古,2024年末均在45%以内,退重点省份进度或相对快。

综合来看,退出重点省份的顺序或为:第一批宁夏、内蒙古、吉林、辽宁、青海、甘肃、黑龙江;第二批重庆、天津;第三批广西、云南、贵州。结合隐债化解完成的时间来看,各地有望在2028年之前陆续完成重点省份序列的退出。

丨退重点省份有何利弊?

风险方面,退重点省份的目的在于更好平衡化债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活力增长,但同时或引发金融支持化债政策倾向性趋弱、投融资是否放量面临不确定性等风险。短期内,退出重点省份序列或可使得区域内投融资情况边际好转,且当前仍处于化债政策护航期内,城投债违约风险仍较为可控。

机会方面,随着退重点省份进程的加快或推动区域利差重定价,带来一定投资机会,可关注退重点省份几率较大区域的短久期高票息债券收益挖掘机会;中长期看,则需回归区域及企业主体基本面的分析,需关注区域偿债能力及发债主体自身的偿债能力情况,届时城投债违约风险或呈现分化。

丨化债新进展:首批“退重点地区”达标!
2023年开始的本次一揽子化债方案划定了12个债务高风险“重点地区”,主要指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向该12个地区给予特殊政策倾斜,调剂额外配额大规模发行再融资专项债用以置换存量隐债,并要求金融机构对该12个地区融资平台的存量非隐债务提供置换、重组等各种化债支持。
至2024年下半年,12个重点地区已基本渡过危机,债务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2024年下半年后经济工作的重点已从化解债务危机转为促进经济发展,以发展促化债,因此2025年监管机构下发了99号文,对“退重点地区”做出规划:
1. 地方政府在化债同时也要重视发展,因此需要提供一个退出重点省份的路径。
2. 退出程序:每年3月底前,按程序向国务院报送请示。
2025-2027三年,每年一次集中统一申报,目前以届2025年第一次申报时间。
3. 退出标准:
a. 隐性债务率(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地方综合财力)应不高于除北京、上海、广东外16个非重点省份中隐性债务率较高的8个省份的平均值(分子分母均为前一年数据,8个省份平均值以财政部认定为准)
除北京、上海、广东三个隐债清零地区外,“非重点省份中隐性债务率较高的8个省份”是一个动态变量,以每一年财政部统计数据取非重点省份中隐债率的前8高。
b. 本地区金融债务/GDP低于10%(分子分母均为前一年数据)
c. 评估具备化债能力,不再适用重点省份相关化债政策支持后,确保有能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4. 退出进度:

2025年一季度申请退出时,最近一个月底融资平台数量较2023年3月底累计压降不低于40%;2025年底、2026年底融资平台数量分别较2023年3月底累计压降不低于75%、90%;2027年6月底前实现融资平台全部退出。
5. 退出后续要求:

融资平台退出后,其债务作为市场化经营主体债务,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理,不纳入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统计,不再适用35、47、14、134号文相关政策。

近期部分研究机构对照99号文规定的退出标准,根据近期各省两会公布的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执行报告及2025年预算草案报告披露的化债情况,对12个高风险地区“退重点地区”工作的进度进行了预测,数据整理下表:

根据上述数据分析如下:
1.  2024年非重点省份中隐性债务率较高的8个省份均值为51.625%(16个非重点省份隐性债务率也引用华创证券数据,因篇幅原因本文在此不一一列出),12个重点地区隐性债务率低于均值的有青海、宁夏、广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
2.  金融债务/GDP不大于10%的包括辽宁、宁夏、黑龙江、青海、内蒙古。
3.  2025年2月底融资平台数量较2023年3月底累计压降超过40%的有宁夏、内蒙古、吉林、辽宁。
综合来看,宁夏和内蒙古三个标准都符合,应该能够最先完成退重点地区;青海、黑龙江、辽宁、吉林有两大指标达标,广西只有一个指标达标,预计会稍晚一批;目前三个指标都不合格的是天津、贵州、云南、甘肃、重庆五地。
整体来看,近一年多来的化债和平台转型工作都有很大的进展,退重点地区工作的进度比预期要快,预计2025年将会迎来退重点地区的高潮。退重点地区后地区新增融资不会再受35号文及补充文件严厉限制,很多项目也可以继续建设投资,让地方政府和城投尽快回到发展的轨道,有助于下一阶段地区经济提振,积极迎接2025年超级宽松货币政策下新一轮大基建潮的到来。
但退重点地区也意味着一揽子化债方案、35文及相关补充文件给予重点地区的化债特殊政策将不再适用,一定程度上将削弱区域的信用背书,对退出地区的自身化债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而且即便已经完成了退重点地区也不会对新增融资有所帮助,交易商协会、交易所等发债审批机构仍将严格按照一揽子化债方案后修改的发债条件审核,只有符合产业类平台条件的才能新增。

从近期监管机构公布的一系列数据也可以看到,始于2023年的本轮化债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2025年3月6日经济主题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隐债化解进展,去年发行的2万亿元置换债券,利率水平下降平均超过2.5个百分点,预计这部分置换债券5年利息减少2000亿元以上。从去年四季度情况看,置换政策实施后平台减少4680家。下一步,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快落实落细债务置换政策,二是持续推进融资平台改革转型,三是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中央行行长潘功胜介绍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情况,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已大幅收敛,到2024年末,与2023年初相比,约有40%的融资平台通过市场退出、市场化转型等方式,退出了融资平台的序列,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约14.8万亿元,较2023年初下降25%左右。

此外,对于下一阶段工作决策层也提出了新的要求,2025年3月5日公布的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及,2025年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建立债务长效监管机制的要求未变,将不新增隐性债务继续作为“铁的纪律”,坚决遏制违规举债冲动;新提出“动态调整高风险地区名单,支持地方打开新的投资空间”、“禁止新设融资平台”两项要求。

化债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阶段,后化债时期一方面要求巩固前期的化债成果,另一方面将继续按照一揽子化债方案的规划稳步推进,力争在2028年彻底终结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成功完成10年化债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