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读丨贸易监管趋严,国企为何反而加速成立贸易集团?
近期,从省级到市级层面,多地国资密集组建专业化贸易集团,与此同时,从中央到地方对国有企业贸易业务的监管持续收紧,虚假贸易、融资性贸易等违规行为的追责力度不断加大。监管趋严与平台扩容看似矛盾的背后,原因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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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各地国资纷纷成立贸易集团
2025年以来,地方国资贸易平台组建进入加速期,形成省级统筹、市级跟进的整体格局。
省级层面,贵州、河北、辽宁、上海、广州等地先后组建省级国贸集团(例如贵州省外经贸集团、河北国贸集团、辽宁省国贸集团、上海国茂控股有限公司等),注册资本规模普遍达数十亿元,重点承担全省内外贸资源整合、综合服务平台搭建等功能;
市级层面,成都、青岛、南京等城市相继布局专业化贸易平台(例如成都国际贸易集团、青岛海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结合本地产业特色与口岸优势差异化定位。
从功能定位看,新设贸易集团普遍摆脱了传统贸易商的单一角色,核心聚焦三大方向:
一是打造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载体,统筹外贸综合服务、跨境结算、口岸联动等功能,服务本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二是构建产贸融合发展体系,围绕电子信息、高端装备、能源物资等地方主导产业,搭建“买全球、卖全球”的供应链网络,支撑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三是培育“贸易+”融合生态,推动贸易与航运、金融、产业投资等业态深度联动,拓展增值服务空间。整体来看,贸易集团已成为地方国资优化布局、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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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国企贸易监管体系持续收紧
近年来,国资监管、财政、上交所等多相继出台政策,构建起全维度、强约束的贸易业务监管框架,核心指向“去虚向实、合规经营”,意在约束粗放式规模扩张的发展模式。
2026年1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重新发布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或者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仍列入追责情形。
2025年3月,上交所发布新修订的“3号指引”,新增了对涉及贸易业务发行人的监管要求,要求“针对新增贸易业务和贸易业务收入占比超过30%的企业,报告期内新增开展贸易业务、贸易业务报告期内平均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占比达到30%的发行人,应按要求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2023年12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3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29号),重点强化收入确认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认定标准,明确要求贸易、百货、电商等行业需结合商业模式,严格按收入准则规范会计处理。
2023年10月,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3〕74号,以下简称“74号文”),明确提出“十不准”监管要求,系统梳理融资性贸易、空转走单、循环贸易(表1)等10类典型违规行为。
总体而言,监管趋严的核心并非限制国企开展贸易业务,而是剔除无价值的虚假贸易泡沫,引导国企聚焦真实价值创造,推动贸易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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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趋严,
国企为何反而加速成立贸易集团?
在监管持续收紧的背景下,地方国资集中组建贸易集团,本质是顺应监管要求、服务发展大局的主动调整,而非对监管的规避,核心动因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当前我国外贸规模保持稳步增长,2026年前7个月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17.3%,地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保障供应链稳定的需求持续提升。组建专业化贸易集团,可整合外贸服务、口岸资源、供应链金融等功能,为本地主导产业提供全链条贸易服务,推动产业与贸易协同出海,提升区域产业竞争力。
第二,破解分散经营风险的必然选择。
此前部分地方国企贸易业务层级分散、管控薄弱,合规水平参差不齐,是虚假贸易、违规经营的高发领域。通过组建专业化贸易集团,将分散的贸易业务集中整合、统一管控,可从体制机制上压缩违规操作空间,降低分散经营带来的风险敞口,是应对严监管、强化风险治理的主动举措。
第三,推动国企功能升级的重要抓手。
传统地方国企多以基建、公用事业等业务为主,增长空间有限。贸易业务具备链接产业、整合资源的独特作用,组建专业贸易平台,可推动国企从单一建设运营主体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提升国有资本在流通领域的影响力与控制力,更好发挥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作用。
第四,重塑贸易价值逻辑的转型要求。
过去部分国企贸易业务以冲规模为导向,沉迷“空转走单”等虚假模式,既不创造实质价值,也积累了大量风险。监管趋严彻底终结了规模导向的路径依赖,倒逼贸易业务向价值创造转型。组建专业化集团,正是要推动贸易业务从“做流水”向“做服务”“做产业”转变,打造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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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如何合规开展贸易业务?
地方国资贸易集团要实现行稳致远,必须坚守合规底线,聚焦价值创造,加快构建规范化、专业化的运营体系,重点把握四个方向。
(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产业协同
始终锚定服务地方产业发展的核心定位,严格划定贸易业务边界,优先开展与本地主导产业、国企自身主业高度关联的供应链贸易业务,编制主业关联贸易品类目录,稳步退出低毛利、无实质价值、脱离主业的贸易品类,杜绝盲目跨界扩张。
围绕城市建设需求开展基建物资集中采购贸易,围绕制造业集群开展原材料保供与产品外销服务,确保贸易业务始终服务实体经济。
(二)升级运营模式,打造核心能力
突破传统“低买高卖”的中间商模式,向供应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将盈利逻辑从赚取商品差价转向获取服务溢价。
围绕采购、仓储、物流、结算等全链条,构建一体化供应链服务能力,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定制化代理采购、分销配送、库存管理等综合解决方案。
同步搭建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平台,实现贸易全流程数据可追溯、可监控,以数字化提升运营效率与服务能力。
(三)健全风控体系,筑牢合规底线
将风险防控贯穿贸易业务全流程,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复盘”的闭环风控机制。
事前严格核查贸易背景真实性,核验合同、物流、资金单据的一致性,对交易对手开展资质审核与信用评级;
事中强化货物管控与价格监测,建立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预警机制,通过库存调度等方式对冲市场风险;
事后定期开展贸易业务专项审计,排查风险隐患。
积极运用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搭建贸易数据存证与智能预警平台,精准识别虚假贸易特征,提升风控精准性。
(四)完善内控机制,压实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贸易业务专项治理体系,在公司治理层面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在贸易业务中的权责边界,将合规审查嵌入决策全流程。
设立专门的贸易业务管理部门,配齐专业人员,压实管理责任。
完善配套管理制度,细化贸易操作流程,严格执行资金支付、存货管理、收入核算等环节的规范要求,建立决策追溯与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项监管要求落地见效。
综上,地方国资密集组建贸易集团,是国资国企改革深化背景下,地方国资布局优化、功能升级的主动选择,也是对贸易业务严监管的正向回应。其核心不是盲目做大贸易规模,而是做优贸易功能、做实产业支撑、做强合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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