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征收再置换!广东鼓励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

时间:2026-09-15 16:03:09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次

9月3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提到以下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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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序推进政府收储改造。支持国有企业或相关单位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参与政府收储土地的前期整理工作。

2、探索实施土地置换。鼓励探索“先征收、再置换”等方式,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与集体建设用地置换。

3、鼓励国有企业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存量土地可按规定纳入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用地问题,依法依规采取自主、出租、转让、合作、资产调拨或划转、兼并重组、收回退出、引入第三方资金等多种方式改造开发。

4、支持单一主体归宗改造。涉及多个产权主体的国有建设用地,可通过收购归宗、作价入股等方式形成单一权利主体,由该主体实施改造,可以协议方式办理供地手续(商品住宅除外)。

5、创新土地出让方式。可根据出让地块实际情况,将企业资质、开发运营方案等评价指标纳入供地方案,依法依规进行综合评选,以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优确定土地受让方。

6、拓宽项目筹资渠道。强化改造开发项目化管理,支持政府主导类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纳入重点项目清单,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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