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五部门:在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强化节能降碳改造要求

时间:2026-07-10 16:14:17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6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到2028年底,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等工业重点行业达到现行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平均提高20个百分点,煤电行业力争提高15个百分点,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清零,累计形成节能量1亿吨标准煤以上、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以上。


《通知》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

国务院国资委组织中央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中央企业绿色发展评价中强化节能降碳改造要求。各地区要将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加强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有力有效抓好本行动计划贯彻落实。

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总体方案,将改造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到具体企业,形成节能降碳改造计划清单,确保本地区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甲醇、煤电企业应改尽改。

2026年7月底前,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总体方案和改造计划清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每年12月底前及时报送本地区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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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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