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国资委负责人会议:2024年地方国资国企工作重点发布
1月11日至12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召开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3年国资国企工作,研究部署2024年重点任务。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张玉卓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着力提高国有企业创新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着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会议指出,新时代新征程做好国资国企工作,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工作的最新重要指示精神,更好担负国资国企新使命新定位。必须立足发展实体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有力支撑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必须聚焦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功能性问题,乘势而上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为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二、国新办发布会:2024年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三个重点、研究将市值管理纳入央企负责人业绩考核
1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袁野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2024年,国资委将聚焦“五个着力”抓好工作。国资国企将统筹安排进度、抓好推进落实,在重点难点任务方面务求取得突破。国资委将进一步研究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引导中央企业负责人更加关注、更加重视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市场表现,及时通过运用市场化的增持、回购等手段来传递信心、稳定预期,加大现金分红力度来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三、张国清副总理山东国企改革调研,传递出哪些信号?
1月13日至15日,张国清副总理在山东调研安全生产、国企改革、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走进五家国企:浪潮集团、济南二机床集团、中石化济南分公司、万华化学集团和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有央企也有地方国企,以后者为主。国企改革两个抓手:加快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一个是健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一个是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两个落脚点:一个是落脚在做强做优主业上;一个是落脚在国家战略上。四、国资委中央企业、地方国资委考核分配工作会:“一企一策”签订个性化经营业绩责任书
1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全面实施“一企一策”考核,即统筹共性量化指标与个体企业差异性,根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承担重大任务等情况,增加反映价值创造能力的针对性考核指标,“一企一策”签订个性化经营业绩责任书,引导企业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国务院国资委构建“一利五率”指标体系,引导央企有针对性增设考核指标,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健全。今年国务院国资委将建立考核“双加分”机制——分档设置效益指标考核目标,对跑赢国民经济增速的企业给予考核加分,同步设立提质增效特别奖,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再给予额外加分,引导央企积极确定挑战性目标。
一、国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超5000亿元“大账本”迎来改革
2024年1月1日,为更好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功能作用,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整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关制度规定,并对比分析《意见》的主要特点,《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的要点内容和相关解读如下:在完善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机制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应当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按照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收入、从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公司获得的股息红利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收入方面,收入预算包括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下级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资金、上解上级支出等。在提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效能方面,要强化支出预算审核和管理,坚持政策导向,区分轻重缓急,提升资金安排使用的科学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资本性支出应及时按程序用于增加资本金,严格执行企业增资有关规定,落实国有资本权益,资金注入后形成国家股权和企业法人财产,由企业按规定方向和用途统筹使用,一般无需层层注资,确需收回的依法履行减资程序。二、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使命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建设
1月1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编报范围及内容为为:各中央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地方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以下称报送单位)的月报统计报送范围为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各报送单位报送的月报报表包括:封面、主要指标表、生产经营重点指标表,中央企业债务风险监测表由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企业填报;各报送单位应按月报送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及时反映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异动指标解释等信息。通知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管理工作质效。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使命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历史数据治理,建立企业报表数据资源库,拓宽业务分析维度,提升分析工作效率,提升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工作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三、发改委《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对特许经营者选择基本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
2024年1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特许经营的范围、实施方式、特许经营主要原则和合作边界、特许经营者选择基本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按照以下要求,明确特许经营者基本条件: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地方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给予投资支持的项目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联合投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时,原则上不得在项目公司中控股。四、发改委等《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强化项目质量,不追求项目数量和规模
1月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的通知》。其中指出:项目各参与方应坚持守正创新,严格落实项目立项、招投标、投融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资源开发、资产处置、资金使用、债务管控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依法合规开展政策、机制、措施等探索创新。试点期间,以推进项目落地、总结实施经验、健全管理制度为重点,强化项目质量,不追求项目数量和规模,严格落实EOD项目实施要求。对各地开展数量进行严格控制。近期,生态环境部将从严把控,稳妥推进EOD项目入库和实施。五、财政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数据资产管理
1月1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构建“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方共建”的数据资产治理模式,逐步建立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拓展应用场景,不断提升和丰富数据资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推进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以及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通过加强和规范公共数据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探索公共数据资产应用机制,促进公共数据资产高质量供给,有效释放公共数据价值,为赋能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指导意见确定了主要任务,包括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规范数据资产销毁处置、强化数据资产过程监测、加强数据资产应急管理、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六、发改委等《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补齐社区服务短板
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导则》指出,通过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使公共服务项目延伸覆盖到社区,逐步补齐社区服务短板,让更多群众享受到身边和“家门口”的优质普惠公共服务,有效提升城市和社区更好承载人民美好生活功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七、发改委等《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助标准明确
1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印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原《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经贸规〔2021〕568号)同时废止。《办法》提出,本专项重点支持以下项目建设:中央储备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中央储备棉花、食糖直属库仓储设施项目;承担地方政府粮食储备任务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政策性粮食收购有仓容缺口区域的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位于粮食物流重点线路、节点上的粮食仓储物流项目,以及应急保障中心项目等;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国家支持的其他重要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项目。《办法》指出,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粮食收储仓房、成品粮低温储备库,铁路专用线、粮食专用码头、散粮中转及接发设施设备,以及配套运输、装卸等设施设备;棉花、食糖储备库,中转及接发设施设备,以及配套运输、装卸等设施设备。其中,中央储备粮食仓储物流设施项目、中央储备棉花和食糖仓储设施项目支持的建设内容,可包括必要的配套设施、前期设计咨询、预备费等。

一、云南:出台实施办法和“流程图”,推进省属企业党建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
云南省国资委党委在全国率先制定印发了《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及《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有效融合“流程图”》。实施办法和“流程图”将党建融入企业改革攻坚、科技创新、安全环保管理、投融资管理、采购营销管理、招投标管理等7个关键环节,实实在在推进党建与企业生产经营有效融合。二、宁夏: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工作指引(试行)》宁夏国资委出台《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评估工作指引(试行)》,旨在压实区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主体责任,建立自治区属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常态化运行机制。该指引是宁夏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印发后,宁夏国资国企系统出台的首个“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三、宁夏:出台国有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专项行动方案宁夏国资委发布《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基本遵循,以完善国资监管智慧化体系建设、提升国企发展数字化水平、布局国企新质生产力为目标,围绕“转型、创新、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提出了“1235”重点举措:一是聚焦一屏监管;二是部署两大基础体系;三是搭建三大赋能转型发展平台;四是实施五项数字化转型重点行动,四、苏州:吴江城投集团将做好城市运营、服务、发展三篇文章1月17日,吴江城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陆欣在参加2024年苏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时做了发言,他表示,报告从多个方面提及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这都与城投集团的主责主业紧密贴合。围绕报告中提出的“做优城市品质、做强城市服务功能、做好文化保护、做细资源利用”等核心要义,2024年,吴江城投集团将做好城市运营、服务、发展三篇文章。山东GDP第三大市烟台启动市属企业新一轮优化整合,市管一级企业数量由19家调整压减至“9家市管+3户市直”,并将组建烟台交通集团等新国企。这是2019年之后,烟台再度对国有企业进行大规模整合。首次披露烟台市轨道交通集团、烟台交运集团、烟台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烟台蓬长客港集团合并重组为烟台交通集团。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实施意见发布,共25条。文件以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为主线,聚焦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关键领域,推动构建促进数据资源化、要素化、市场化发展的数据基础制度,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提供重要支撑。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接连发布《湖北省政府支出负面清单(第一批)》、《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在专项债管理方面,对高估项目收益、超越收益实际水平谋划的专项债券项目,不得进入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库,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及收益管理,严禁包装无收益的项目,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足额编入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橙色等级以上市县不得发行专项债券新上项目。在产业发展方面,不得超越财政承受能力实施产业项目;不得在未充分做好市场调研的情况下,盲目跟风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财政支出政策绩效评价、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重大投资项目评审,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八、深圳:全国首部!发布企业实施首席合规官制度工作指引2024年1月3日,深圳市司法局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ISO 37301-2021《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以及DB4403/T 350-2023《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等文件和标准,结合深圳企业实际,组织制定了《深圳市企业实施首席合规官制度工作指引》,为深圳各类企业建立首席合规官制度提供专门指引。本指引共分为总则、职责和选任、运行机制、支撑保障、监督考核、附则六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