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部署城市更新5大重点领域,详解钱从哪里来

时间:2026-06-16 16:37:24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2026年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我国首部国家级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城市更新 “十五五” 规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负责人参会,介绍规划编制背景、核心内容、目标任务、配套政策,并回应媒体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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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5大重点领域

(一)居民居住和生活品质提升

1. 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提高新建房屋品质,优化住房设计、完善户型功能;抓好老旧房屋更新改造,鼓励居民对住房进行装修和改造,推广装配式装修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支持老旧住房的自主更新,部署一批提升住房品质的科技项目。

2.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五五” 期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11.5 万个。改造提升燃气、供水、热力、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支持具备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推进公共空间和配套设施改造;同步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引入物业服务,发动居民参与小区管理。

3. 完整社区与老旧街区厂区改造:对5000个社区进行建设改造,完善社区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增加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推进社区服务智能化;实施1500个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推动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短板。

4. 城区优化:利用存量资源补齐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路网结构,提升通行效率,补齐停车设施短板。

(二)城市地下管网改造

1. 基础现状:我国城市地下管网总长度约390万公里,累计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约7700公里。城市地下管网包含燃气、供水、排水、污水、热力市政管线和综合管廊,是国家 “六张网” 建设内容之一。

2. “十五五”改造规模:计划建设改造城市地下管网约77万公里,其中燃气管网约20万公里、排水管网约17.5万公里、供水管网约17.5万公里、污水管网约10万公里、供热管网约12万公里。

3. 具体工作: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更新改造老化破损的市政供水管网,改造材质落后、腐蚀严重的市政燃气管网;实施城镇供热 “温暖工程”,更新改造供热老化管线、低效换热站;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实现运行风险从监测发现到预警处置的全流程闭环管理,运用数字化手段开展实时监测、动态预警、有效处置。

(三)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

1. 资源现状:全国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5座、历史文化街区1300 余片,历史建筑7.2万处。

2. 基础工作:持续开展老城区、老街区专项调查,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摸清底数,及时认定公布,完成建档、测绘、挂牌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3. 整体保护:开展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提升工程,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消除建筑结构和安全隐患,提升水、暖、电、气等基础设施水平。

4. 活化利用:活化利用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引入新业态新动能。

(四)存量土地和空间资源盘活

1. 资源摸排:全面摸清城市存量资产资源底数,依托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 “一张图”,对存量资源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打通部门数据共享。

2. 规划管控优化:衔接城市更新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依法评估优化更新单元详细规划;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口袋公园、社区托育等微更新民生项目,简化或者豁免部分规划许可审批;鼓励存量空闲地临时使用;允许老厂房、老街区按照正面清单兼容科创、便民商业等多元化业态。

3. 用地政策:坚持存量优先的供地导向,经营性项目优先使用存量用地,新增用地重点保障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公益性项目;老旧厂房、闲置楼宇转型文创、养老等产业,五年过渡期内原用地主体可暂不变更用地性质、无需补缴土地价款;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

4. 不动产登记:提供预告登记、按户首次登记等灵活不动产登记服务。

(五)城市治理能力提升

1. 健全治理体系:发挥 “一委一办一平台” 作用,构建组织指挥统一、部门协同联动、全城全域覆盖的城市治理工作体系;完善居民、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城市治理制度机制。

2. 基层社区治理:推动城市治理重心和配套资源下沉,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健康、助残等领域延伸。

3. 智慧治理建设: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健全国家、省、市三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体系,推进政务服务 “一网通办”、城市运行 “一网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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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钱从哪里来?

(一)中央财政相关举措

1.重点城市试点支持:2024 年起连续3年,累计支持北京、上海、沈阳、洛阳、乌鲁木齐、成都等 50 个重点城市开展城市更新先行先试。中央财政对东、中、西部每个城市分别给予定额补助,支持入围城市重点样板项目和机制建设。引导地方统筹资金、结合投资与消费、兼顾 “投资于物” 和 “投资于人”。“十五五” 期间,推动50个试点城市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机制,适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政策。

2.各类专项资金统筹: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支持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十五五” 期间中央财政保持较大支持力度,优化政策设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3.税收政策: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主体。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资金安排

1.中央预算内投资:2025年设立中央预算内投资城市更新专项,2026 年安排资金规模为970亿元,重点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惠及居民户数约 800 万户。

2.超长期特别国债:依托 “两重” 建设,2026年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 1600 亿元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较上一年增加250亿元。

3.其他资金渠道: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

4.资金使用方向:

硬投资优先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等公共安全和民生保障类工程,统筹支持老旧街区(厂区)改造提升等发展类工程,持续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

软建设侧重完善投入机制、健全运营维护体制,盘活存量资产,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对投融资模式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项目给予中央投资引导支持。

(三)整体投融资与配套机制

1.投融资体系:构建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2.配套制度保障: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构建居民、产权人、企业等多主体协同参与机制;国家层面研究制定城市更新相关法规,支持各地出台地方性城市更新条例;健全城市更新标准体系;支持高等院校开设城市更新相关学科专业,加强干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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