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五部门发文:2027年前在汽车等重点领域培育零碳工厂

零碳热潮持续升温,零碳园区政策落地后,零碳工厂建设紧跟而至。1月19日,工信部等5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人表示,零碳工厂作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一种新模式、新形态,强调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系统减排措施,充分挖掘减排潜力,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零碳工厂不是绝对的“零”二氧化碳排放,而是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允许下,实现应减尽减并持续改进提升,保持工厂二氧化碳排放最低。
本次《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建设路径、工作要求四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以全产业链提质增效升级和绿色低碳转型为主线,坚持因业施策、创新引领、稳妥有序,强化政策牵引、标准供给和市场驱动,加快绿色能源与现代制造深度融合,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绿色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企业生产技术变革和生产方式优化重构,大幅降低碳排放,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生产力,构筑产业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二是主要目标。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提出自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
三是建设路径。包括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实现科学算碳;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源头减碳;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过程脱碳;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协同降碳;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智能控碳;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实现零碳并持续改进。
四是工作要求。包括强化组织实施、完善零碳工厂建设标准体系、推广节能降碳综合服务三个方面。
近年来,部分地区已经在先行先试、积极探索零碳工厂。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贵州、陕西等地区通过发布建设指南、评价指标体系等文件,探索开展(近)零碳工厂试点,已发布百余家(近)零碳工厂名单。有关行业协会、机构等依据零碳转型、碳中和等相关国际标准,制定实施零碳工厂评价技术规范、零碳数据中心评价技术规范等30余项团体标准,指导本行业领域开展零碳工厂对标建设和评价等工作。
来源:工信部、21世纪经济报道。若文中内容涉及版权问题或需引用授权,欢迎随时通过公众号后台留言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