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望资讯9月刊丨用好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一、国企改革推进会:国有上市公司要对标、赶超同行业头部企业,加大授权放权力度
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的接续政策来了!
四、国常会:确定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扩市场需求、增发展后劲
五、中企碳达峰碳中和推进会:“一企一策”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
六、发改委:用好专项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加大对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9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发布会,介绍十年来我国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情况。基础设施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交通、能源、水利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现代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现代能源体系加快构建,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有力地支撑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十年来,我国基础设施网络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能力持续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显著增强,融合协同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治理体系加快构建,总体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同时,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在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符合国情实际和时代要求的发展经验。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七、交通部:用好专项债资金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适度超前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八、农业农村部:农林水利领域地方债发行规模扩大到3671亿元
9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实施进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将农业农村作为支持重点。
强化多元投入,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农林水利领域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扩大到3671亿元,全国涉农贷款余额增加到47.1万亿元,18个省份设立了政府投资的乡村振兴基金。强化用地保障,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明确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产业发展。
一、农业农村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数字化建设指南》: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用3到5年建成一批智慧农业先行样板
二、财政部《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持建立以财政投入、市场参与为总体导向的资金多元化利用机制
财政部9月6日公布《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支持建立以财政投入、市场参与为总体导向的资金多元化利用机制,设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多元化投入格局,通过中央财政统借统还外贷资金给予支持。将沿黄河省区符合条件的引调水工程和水库工程等重大水利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与此同时,建立以税费引导、专项奖励为调节手段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对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的,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此外,《方案》还提出,支持建立以整体治理、分段施策为基本思路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建立以因地制宜、集约高效为主要特点的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机制等。
三、财政部《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实施方案》:将财政资金支持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
9月9日,财政部发布《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实施方案》(114号文),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体系、积极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五大方面支持贵州高质量发展。与2022年1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2号文)相比,财政部的114号文将财政资金支持和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放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且增加了“降低债务利息成本”这一表述,表明维持存量债务滚续并非唯一目的,还需要降低成本,以时间换空间,形成良性循环。此外,114号文删除了“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说明可展期、重组的债务范围有所扩大,可能非隐性债务也可采取此方式维持资金周转。
四、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
五、自然资源部《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部分交通能源项目可申请先行用地
六、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修订):新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品目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以下简称《采购品目目录》)进行了修订,新增PPP品目。《采购品目目录》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购。按照深化改革和政府采购法修订的总体思路,新增“C24000000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服务”品目。包括“公共设施类合作服务”、“交通设施类合作服务”、“水利设施类合作服务”、“公园、景区及旅游类合作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类合作服务”、“农业、林业类合作服务”、“教育类合作服务”、“医疗卫生类合作服务”、“社会保障类合作服务”、“公共文化类合作服务”、“信息技术、信息传输类合作服务”以及“城市、城镇发展类合作服务”等12个类别。

一、湖南:加速推进“主业归位”,湖南发展、南新制药控股权齐划转
二、常州:新运冷链项目获首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投放1.25亿元
三、金华:实现国企改革重大突破,金华国资运营公司成功获评AAA主体评级
近日,金华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国资运营公司”))通过评审,成功获评AAA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金华国资运营公司成为金华市首家获得AAA主体信用评级的市属国有企业,标志着金华市国企改革发展的重大突破,有助于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效率,有效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未来公司将继续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创新融资模式,进一步用足用活各种金融工具、打好多种融资方式的“组合拳”,在资本市场上实现多渠道多品种融资,更好地服务国企改革和项目建设,加快打造一流国有资本运营平台。
四、泰安:出台市属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五、湖南:《关于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意见》审议通过,打造全省国资监管“一盘棋”
六、陕西:西安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基金设立,总规模50亿元
七、新疆:首只百亿元产业引导基金诞生
9月21日,第七届中国——亚欧博览会金融论坛在乌鲁木齐成功举行。作为本次论坛发布的重要成果之一,自治区首只百亿级的产业引导基金——新疆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揭牌成立。新疆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国有资本运营平台——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分别设立新疆优势产业发展基金、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等专项基金,最终形成总规模达500亿元以上的产业基金集群。未来,新疆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将聚焦新疆支柱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新疆资本市场的培育。
八、“AA+”主体评级江西:“中国稀土”正式揭牌!充分做强上市平台“新引擎”
九、安吉: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功获评“AA+”主体评级
9月23日,安吉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城投集团)确定主体信用等级为“AA+”,并取得正式报告,成为安吉县内首家获得“AA+”主体评级的二级国企。实现了县国有企业在信用评级史上的又一重大突破,具有开创性意义。此次获评“AA+”主体信用等级,标志着城投集团在企业信用建设、获得社会信用评价方面取得了实质性成果,将有助于集团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企业发展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