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谋划储备项目,必需关注的“九大”投融资文件
2026年,如何按照十五五规划建议的要求高质量谋划和储备项目,是各地都要面对和思考的问题。近年来,围绕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财政金融支持、专项债发行、科技创新、存量盘活、民企参与、隐债风险等,国办及各部委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其中有一些“分量”很重的文件,在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各地专项债争取数量,影响谋划项目落地的质量,影响着地方国企的发展,更关乎项目是否合规,存量能否盘活、民企能否参与、项目能否持续等。
01 国办发52号文(专项债投向): 投向扩容与产业赋能新突破 该文件首次将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明确纳入支持范围,并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突破专项债传统投向限制,允许专项债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可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万亿级产业集群,以及科创、“专精特新”等新兴领域,如江苏已安排90亿元新增专项债投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母基金”,广州也计划将20亿元市本级专项债用于政府投资基金。 为平衡债务刚性与基金投资特性,政策明确三重配套机制:一是要求注资项目需满足收益覆盖本息,且经省级财政和人大常委会备案,实行专账管理;二是鼓励发行中长期债券匹配项目周期;三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部分地区对早期项目最高容亏率已达100%。 02 2026年专项债新规(专项债会计处理): 35万亿资金管理闭环升级 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出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相关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核心内容包括两类规范: 分类账务处理:明确行政事业类与企业类项目单位的会计核算标准,要求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判断偿债义务并确认负债,真实反映财务状况。 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强制要求项目单位填报“专项债券项目投资表”和“资金还款情况表”,涵盖资金收支、资产形成、本息偿还等全链条数据,为闭环管理提供支撑。 针对规模达35.5万亿元的专项债,新规通过会计规范压实管理责任,直击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监管信息分散等痛点,构建了精细化管理体系。 03 国办函84号文(存量PPP处置): 分类处置与资源优化配置 文件聚焦存量PPP项目清整提质,建立“分类评估-精准处置”机制。对2024年底前仍未开工的项目,明确“能停则停、能转则转”的刚性要求: 直接终止类:对无收益来源、不符合区域发展规划的项目坚决叫停,已拨付资金按程序收回,避免无效投入。 转型替代类:对具备公益属性但PPP模式不适用的项目,转为专项债项目或政府直接投资,如部分市政道路项目通过专项债资金衔接推进。 优化重启类:对收益前景明确但存在程序瑕疵的项目,限期完善招投标、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等手续,达标后再行开工。 04 发改办投资1013号文(存量盘活): 流程简化与模式创新 审批流程缩短:将审批时限从45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重点简化项目收益评估、权属变更等手续。 实施模式创新:明确鼓励交通、市政、环保等领域的优质存量资产组合运用REITs与TOT:积极推动存量资产转化为增量投资资金。支持通过TOT模式剥离存量资产经营权,再将运营稳定的资产打包发行基础设施REITs,实现“存量变现-再投资”的良性循环。政策特别提及可优先适用该组合模式。 05 退平台150号文(国企): 信用脱钩与刚性责任约束 文件核心在于推动国企从“政府背书”向“市场信用”转型,斩断国企与政府的隐性信用联结,构建市场化运营机制。 信用边界厘清:明确国企融资不得冒用政府名义,金融机构授信需以企业自身信用和偿债能力为核心,不得将政府信用作为增信依据。 全链条追责体系:将投融资决策失误纳入国企负责人履职问责,明确“集体决策记录-风险评估报告-责任倒查清单”流程,对盲目投资、违规担保等行为,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也追责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且追责结果与薪酬、晋升直接挂钩。 06 财政部2025年1号文(债务管理): 隐性债务认定与风险防控 文件要求对新增隐性债务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追责一起,并将认定结果与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挂钩,强化风险底线约束。 细化了隐性债务认定标准,将8类行为明确列为违规情形,其中6类典型行为已被财政部通报案例印证: 政府承诺社会资本最低收益或固定回报; 通过国企垫付财政支出建设楼堂馆所; 违规捆绑包装PPP项目新增债务; 国企直接借款用于政府指定工程; 以"债务化解"名义虚增财政收入; 通过非标融资渠道变相举债等。 07 审计署2025年工作报告: 重点资金监管与问题曝光 报告将两类资金纳入“重点审计清单”,形成强有力的监督震慑: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聚焦资金拨付进度、项目落地效率和使用合规性,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截留挪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专项债项目绩效:结合2026年会计处理新规,核查资金使用与账务核算的匹配性,以及项目收益对本息的覆盖能力。 同步曝光:债务化解不实、专项债项目绩效不达标、国企违规融资等12类典型问题,为地方政府和国企划定审计红线。 08 国办发〔2025〕37号文(新场景培育): 场景开放与创新落地的双向赋能 该文件以“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体系升级”为核心路径,通过分类培育+资源开放双轮驱动,打破新技术产业化“最后一公里”壁垒,为新质生产力培育搭建核心载体。文件聚焦五大类22个重点领域,覆盖新赛道拓展、产业升级、行业治理、民生服务等维度,既布局元宇宙消费、低空经济、深海开发等前沿场景,也打造智能工厂、无人配送、智慧农业等产业转型场景,同时拓展远程医疗、智能养老等民生应用场景。 为保障场景公平高效配置,政策明确三大关键机制:一是要求政府机关、国企带头开放主业场景,分批次推出项目清单,如央企已梳理首批200余个可开放场景项目;二是构建“综合性重大场景+行业集成式场景+高价值小切口场景”三级供给体系,适配不同技术成熟度需求;三是强化跨领域协同,鼓励地方结合资源禀赋培育特色场景,同步推进准入、要素改革与制度创新。此举通过场景供给牵引技术迭代,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配套建设,形成“场景开放—技术落地—产业升级”的良性循环。 09 国办发〔2025〕38号文(民间资本): 准入破冰与融资赋能的双重突破 文件旨在通过领域开放、公平保障、金融支持三维发力,全方位激活民间资本活力。 在准入扩容上,打破了传统垄断领域的壁垒,明确铁路、核电等重大项目需专项论证民资参与可行性,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超10%;对低空经济、商业航天等新兴领域实行“一视同仁”政策,支持由民企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的任务。 在政策配套上:一是公平竞争保障,清理服务业隐性门槛,取消招投标中对民企的不合理资质要求,400万元以上工程采购预留40%以上预算给中小企业;二是融资支持加码,落实银行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制,开通科技民企上市并购“绿色通道”,支持发行基础设施REITs回笼资金;三是要素服务升级,鼓励国企、科研院所向民企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搭建政金企常态化对接机制。这些举措让民间资本“有得投、投得起、投得稳”,与国有资本形成发展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