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官宣“退出债务重点省份”,或为其他省份形成示范效应

时间:2025-08-13 16:26:14  来源:城望集团  作者:城望集团  已阅:0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意见: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要巩固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成果,指导盟市旗县因地制宜统筹做好化债工作。由此,内蒙古自治区正式官宣确认退出地方债务重点省份名单。

01

“率先退出”有利于探索退出后的管理模式,

并为其他省份形成示范效应

今年1月份,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率先公开发文称要全力打响化债攻坚战,有望率先退出债务重点省份3月份,宁夏财政厅厅长孙志表示:对照国家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已符合退出债务高风险省份的条件,前期宁夏已向国务院提出申请。上述两则“公开表态”引发了市场对于退重点省份相关内容的关注。
根据联合咨信研报指出,债务高风险地区涵盖12个重点省份: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和宁夏。中诚信分析指出,“99号文”所涉及的核心关键内容是地方政府退重点省份的标准、程序及大致时间安排。地方政府在化债同时也要重视发展,因此需要提供一个退出重点省份的路径。

而对于市场较为关心的“哪些重点省份有可能率先退出”问题,华泰固收此前的测算数据推测,拟退出重点省份可分为三个梯队:

(1)第一梯队:辽宁、青海、宁夏、内蒙古、黑龙江、吉林。

(2)第二梯队:广西、重庆、甘肃、云南。

(3)第三梯队:其余省份。


对于加快退出高债务风险省份,平安固收认为,“率先退出”有利于中央探索退出后的管理模式,并为其他省份形成示范效应。

02

退重点省份有助于更好平衡化债与发展,

促进区域经济活力增长

华创固收研报指出,2023年12月,47号文出台,要求重点省份在地方债务风险降至中低水平之前,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清理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这也意味着,重点省份在得到化债政策倾斜的同时,也受到了一定发展限制。
例如:地方政府禁止新增投资类项目被及时叫停。2024年8月,云南省元谋县住建局在答复县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县城区断头路硬化的议案)中提到,2023年12月,国办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办发〔2023〕47号文件)指出,12个重点省份要全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在地方债务风险降低至中低水平之前,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而云南位于12个地区之列。
市政领域除城市燃气、排水、供水、供热设施项目外,其他项目都属于禁止类项目。因此,元谋县滨河一期与凤景苑小区之间的路面硬化工程被搁置。由此可见,地方政府对于基建投资项目的明确划分是落实债务管控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限制政府投资支出,从源头上控制债务增量。
在中央“统筹抓好化债和发展”的政策要求下,经过一年多的债务化解,部分重点省份债务风险水平有所下降,开始积极申请退出重点省份序列,以在化债的同时谋求经济发展。因此,华创固收观点认为,退重点省份的目的在于更好平衡化债与发展,促进区域经济活力增长。短期来看,退出重点省份序列或可使得区域内投融资情况边际好转。

03

一揽子化债政策不断推进,

地方债务风险趋于收敛

据DM统计,根据12万亿化债资金安排,目前2025年置换隐债专项债发行进度近90%,发行规模合计为18380.1561亿元。

从各地发行进度来看,山东、四川、江苏、江西等25地2025年度“置换隐债专项债”额度或已用完,贵州、吉林进度均在90%以上(含)。


目前已有33地披露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本文指未披露一案两书的新增专项债),合计规模7793.855亿元。上述两项化债资源将缓解地方“燃眉之急”,缓释地方当期化债压力、减少利息支出。
伴随着一揽子化债政策的推进,不少地方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5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有超72地区宣告“全域隐债清零”,部分地区按计划/超额完成年度隐债化解任务,从而达到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实现“双下降”,隐性债务和融资平台实现“双清零”。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出清。今年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完善和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优化考核和管控措施,动态调整债务高风险地区名单,支持打开新的投资空间。此外,中国央行行长潘功胜在亚洲金融论坛开幕式上致辞表示,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数量和债务规模都有了大幅度下降,债务风险趋于收敛。

来源:第一财经、金融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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