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审计署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扩投资相关举措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显示如下: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整改,督导有关单位深入剖析原因,在布置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作时,将审计整改情况和相关改进意见作为重要参考,并修订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制度,推动标本兼治。财政部督促有关地方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指导各地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推动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组织开展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强化专项债券全流程管理和债券违规问题监督问责。“扩投资相关举措未有效落实”问题包括3个方面:一是中央财政投资项目推进不力;二是专项债项目安排不科学;三是部分专项债券项目未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部分项目前置审批、要素保障等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有关地方和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导致一些条件不符项目被纳入准备项目清单,有的项目未能及时开工或建设进展缓慢,进而导致资金闲置;有关地方在项目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基础上,又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导致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专项债资金支持金额超出项目总投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阶段的管理机制不完善,动态掌握项目使用单位管理资金情况的手段仍不完备等。(一)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721个项目因进展缓慢等闲置资金413.5亿元”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投资安排符合项目条件、支持标准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测,对建设进展情况现场督导并向各地通报,约谈进展缓慢的单位和地区相关负责人,对进展过慢的项目暂缓下达后续中央预算内投资。目前,大部分项目建设和资金支付进度已明显加快。(二)关于“18个项目获得的中央财政投资和专项债资金,超出项目总投资2.71亿元”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求地方不得多头超总投资额申报资金,正在收回超出总投资额的财政资金并调整至其他项目,通报批评有关地区。(三)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将283个未完成可研报告审批或不符合资本金比例要求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财政部将522个缺乏要素保障甚至已停工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截至2023年底,其中522个项目279.24亿元债券募集资金当年即闲置或被挪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优化专项债券项目筛选审核机制,严格按标准筛选专项债券项目,督促各地提高上报项目的质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选择部分经济体量较大、管理基础好,以及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地区研究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给予地方更多项目审核自主权;2024年向各地筛选反馈专项债券准备项目清单时,进一步加强审核把关,避免将不合规项目纳入准备项目清单。财政部在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核查中,对审计查出问题逐条核查整改情况,将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和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地方财政绩效考核指标,并在测算分配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时酌情予以扣减。(四)关于“52个地区579个获得2023年专项债资金的项目,至2023年底政府累计投资6006.34亿元,很少吸引民营资本”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正会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扩大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等改革举措,更好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撬动作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专项债券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一)规范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项目谋划储备,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质量,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优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相关功能,加强各级、各资金渠道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二)优化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财政部优化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机制,推动各地常态化谋划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建立在建项目续发专项债券“绿色通道”,督促各地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进度,继续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年度核查。(三)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围绕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领域政府投资项目,推动银行融资和政府投资同向发力,吸引民营资本参与,协同促进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实施。